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增强消防安全意识防范火灾
元旦即将到来,市公安消防部门提醒市民
    
发布时间: 2017-12-11 04:00:00      来源:阳江市公安局   
 
    入冬以来,各类场所用火用电用气等大量增加,同时,随着元旦等节日相继来临,各类娱乐、庆祝活动日益频繁,场所人流、物流密集,引发火灾的不安全因素明显增多。为有效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坚决杜绝发生重特大火灾及人员伤亡火灾事故,市公安消防部门在此呼吁各单位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,公众自觉加强防范,消除火灾隐患,共同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。
    冬季防火安全必须牢记以下事项:
    1、公共娱乐场所、养老机构、医院、学校、工厂、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,加强值班巡查,及时消除火灾隐患,确保消防安全。
    2、社会单位必须加强对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教育,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和疏散逃生演练,提高员工自防自救能力。严禁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无证上岗。
    3、工厂企业要杜绝违章操作,严禁违规用火、用油、用电、用气,严禁在施工现场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取暖。
    4、社会单位、住宅小区等各类场所严禁占用、堵塞或封闭安全出口、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;物管要及时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和器材,确保可用。
    5、场所临时性装饰物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性材料;要检查好装饰物线路安全,以防短路或触电,景观布置地周围应放置干粉灭火器等防火灭火设备。
    6、在节日装饰物等景观附近人员严禁动用明火或玩火,建议摆放区域有专人看管。
    7、电动自行车不要停放在建筑门厅、疏散楼梯、走道和安全出口处;不要在居住建筑内充电和停放,充电时应远离可燃物,充电时间不宜过长。
    8、居民家中应注意家居用火用电用气安全,定期检查电气线路及燃气管道,切勿超负荷用电,做好“三清三关”及时消除家庭火灾隐患。
    消防安全不可麻痹大意,时时刻刻不忘防火,才能确保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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